宜昌路31号地块(原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厂区)

宜昌路31号地块(原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厂区)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宜昌路31号地块(原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厂区)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青岛市市北区宜昌路31号地块原为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岛分厂厂区,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为青岛染料厂,于1999年改制更名;2017年更名为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994由青岛染料厂与瑞士汽巴公司等合资,在该厂区内建设青岛汽巴纺织染料有限公司、青岛汽巴颜料有限公司、青岛德瑞皮化有限公司三家企业,1996年起陆续投产;青岛汽巴纺织染料有限公司、青岛汽巴颜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06年、2009年更名为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巴斯夫颜料(青岛)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双桃集团”、“亨斯迈”、“巴斯夫”、“德瑞皮化”。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滨海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2018]47号批复),宜昌路31号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亨斯迈厂区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和中小学用地。

双桃集团和德瑞皮化厂区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及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其中9号基坑(修复目标污染物砷)部分区域位于亨斯迈厂区北部及巴斯夫厂区西北部,10号基坑(修复目标污染物砷、铅)部分区域位于亨斯迈厂区东南部。巴斯夫与亨斯迈同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其调查结论显示巴斯夫厂区为污染地块、应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亨斯迈厂区总占地面积7687.7m2,于1997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纺织染料、中间体和助剂等化学品。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为部分土壤样品中砷、六价铬、铅、汞、镍、三氯甲烷(氯仿)、1,2,3-三氯丙烷、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等污染物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中部分样品中氯仿、苯、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中色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挥发酚(以苯酚计)、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等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该地块属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风险评估计算模型计算,土壤关注污染物砷、六价铬、铅、汞、氯仿、1,2,3-三氯丙烷、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的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需计算风险控制值。镍的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挥发酚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结束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风险控制值模型计算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初步修复目标值建议如下:砷、六价铬、铅、三氯甲烷(氯仿)、1,2,3-三氯丙烷、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等污染物的初步修复目标值为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汞和萘的初步修复目标值大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低于风险管制值,分别为15.02mg/kg和26.81mg/kg。

地块初步修复范围约7391m2,初步修复土方量约42882m3。其中重金属初步修复土方量约1538m3,有机物初步修复土方量约39386m3,复合污染初步修复土方量约1958m3;修复深度为0至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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