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路28号B地块 (原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仓储、办公、生活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路28号B地块

(原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仓储、办公、生活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杭州路28号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为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的杭州路28号B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后用地性质为B2商务用地(第二类用地)。

B地块为原双桃集团用地,双桃集团原生产企业行业分类为“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45染料制造”属于“化工类企业”,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地块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使用功能以仓储、办公、生活为主,无生产车间,地块内潜在污染物有苯胺、邻甲苯胺等有机物及废酸、硫酸盐等。

相邻地块分布有杭州路28号A、C、D地块,潜在污染物为废酸、硫酸盐、石油烃以及邻甲苯胺、苯胺等有机物质等。周边分布有宜昌路31号地块内4家企业、加油站、青岛海珊毛衫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帆布厂篷布有限公司、青岛四机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四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其潜在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氰化物、重金属等。周边企业的土壤潜在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重金属等,周边企业厂房地面均有防渗措施、废气和废水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考虑调查地块为“疑似污染地块”,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 第72号)“详细调查阶段,涉嫌污染区域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的要求,地块内布设点位24个,采样深度至基岩;地块外布设2个对照点。所有点位土壤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氰化物和pH、邻甲苯胺,共计49项。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24个土壤调查点及地块外对照点的所有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除3个土壤样品苯并[a]芘以外,其余样品监测项目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土壤特征污染物邻甲苯胺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考虑地块周边现状均为居住小区、医院等,为进一步核实地块土壤污染对周边敏感目标的风险影响,本次调查针对3个超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所在区域进行了加密布点6个,监测项目为苯并(a)芘,监测结果满足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这表明第一次采集的超GB36600-2018苯并[a]芘样品不具代表性,予以排除。

综上,杭州路28号B地块土壤样品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同时满足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中部分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筛选值标准,但考虑到超标因子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且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总体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检出值满足未来规划用地要求。

杭州路28号B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开发为商务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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