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路31号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修复后土壤外运处置技术方案》的公示

关于宜昌路31号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修复后土壤外运处置技术方案》的公示

 

2017年8月,由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承担“宜昌路31号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场地治理工程”。修复后土壤约12.6万 m³需外运处置。2019年12月,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定等文件要求,完成《宜昌路31号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修复后土壤外运处置技术方案方案》编制工作。

技术方案结论包括:

经过对修复后土壤外运安全处置风险分析,确定可选择安全填埋方案。修复后土壤外运安全处置方案用于生态恢复用土。对修复后土壤外运安全处置时,需对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进行管控。对生态恢复的采石场环境敏感点、水文地质等情况分析,修复后土壤在安全阻隔后可用为采石场生态恢复用土。采石场生态恢复用土安全阻隔场所封场后,安全阻隔场所及周边需开展长期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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