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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作为首家企业申报初始排污权

8月11日上午,公司总经理赵秀平到青岛市排污权交易中心递交初始排污权申请材料,申购受理后我公司将缴纳有偿使用费,这预示着青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也是全省排污权交易首单和全国城市级排污权交易首单。

此次递交排污权申购材料是为公司的青岛新河生态化工功能区集中供热锅炉二期工程配套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申购排污权的,此项目属于热力电力生产供应企业,申请的初始排污权为二氧化硫(SO2)16.84吨/年、氮氧化物(NOX)24.06吨/年、烟尘2.406吨/年。赵秀平总经理提交了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材料后,青岛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服务中心开始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青岛市物价、财政等部门确定的征收标准,目前预估算的初始排污权使用费约为64.12万元,工作人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购买排污权对企业来说不是负担,而是一种激励。”赵秀平总经理接受采访时说,目前企业环保已投资达4个亿,表面上数额巨大,但对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社会效益都有很大影响,对企业创新管理也开辟了空间。购买排污权能让企业明确有限的环境资源当中所占的份额,也让员工们明白环境资源是有价的这个概念,要求企业必须强化成本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环保设施良好运行,实现减排的同时也能降低成本。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单位通过有偿购买的方式,取得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2007年以来,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共批复11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除此之外,青岛市是获三部委批复的唯一计划单列市。随着《青岛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今年7月5日起公布施行,与之配套的《青岛市排污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确定青岛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规则》等文件相继出台,标志着青岛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工作正式启动,申请受理的范围是2016年1月1日以后经过环评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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