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吊运车辆定点队伍招标公告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对“设备吊运车辆定点队伍”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人名称: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 招标项目(设备)名称:设备吊运车辆定点队伍(编号:qdhwjxhg-20031714)
3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青岛新河生态化工功能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4.2投标单位须有具有吊装、运输设备的相关资质,并配有专业的吊装、运输人员。
4.3投标单位人员、车辆须有相关资质证明、检验文件。
4.4吊车及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作业)或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汽车式起重机操作)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化工行业相关检维修方面的业绩。
4.6投标单位具有较强垫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7安全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8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情况及合同复印件
4.9财务状况要求:至少提供2017-2019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10投标人未被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4.11其他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不良行为。
4.1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0年3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本公司招标办公室(平度分公司)或者电联招标办公室取得